夫妻携手共同经营生活,积累财富,本应是相互扶持、相濡以沫。然而,当第三者的身影悄然出现,不仅破坏了家庭的和谐,还可能引发复杂的财产纠纷。接下来,让我们走进李丽萍诉张晶晶返还财产的真实案例,看看在面对夫妻共同财产被不当赠与的困境时,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李丽萍与王强在深圳这片充满机遇与挑战的土地上,凭借着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共同经营着一家五金厂。多年来,他们从创业初期的艰难摸索,到逐渐在行业中站稳脚跟,生意日益红火,积累了丰厚的家业。除了五金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他们还在深圳购置了多套房产和豪车,过上了令人羡慕的富足生活。
然而,平静的生活在一次偶然的商业应酬中被打破。王强在参加行业展会时,结识了年轻貌美的张晶晶。张晶晶初入社会,身上散发着青春活力,她对王强这位事业有成的中年男人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在张晶晶的主动接近下,王强逐渐迷失了自我,两人很快发展成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为了讨张晶晶的欢心,王强开始频繁动用夫妻共同财产。他先是以各种名义从五金厂的账户中多次向张晶晶转账,累计金额达到了 300 万元。这些转账有的被张晶晶用于购买奢侈品,有的则存入了她自己的账户。在张晶晶生日时,王强更是花费 150 万元在深圳繁华地段为她购买了一套公寓,并将房产登记在张晶晶名下。平日里,王强还会送给张晶晶各种昂贵的礼物,如名牌手表、限量版包包等,价值累计超过 80 万元。
起初,李丽萍一心扑在五金厂的经营管理上,并未察觉到丈夫的异常行为。直到五金厂的财务人员向她汇报一笔不明用途的大额支出时,她才开始对公司账目产生怀疑。经过仔细核查,李丽萍发现了王强向张晶晶的多笔转账记录。这一发现让她震惊不已,随后她通过进一步调查,终于揭开了丈夫与张晶晶的婚外情以及财产转移的真相。
面对丈夫的背叛和财产的损失,李丽萍感到无比愤怒和痛心。但她深知,一味地沉浸在痛苦中无济于事,必须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李丽萍聘请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被转移的财产。
律师首先帮助李丽萍收集证据。他们前往银行,调取了王强向张晶晶转账的详细记录,这些记录清晰地显示了每一笔转账的时间、金额和对方账户信息。对于购买公寓的相关证据,律师通过房产管理部门获取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以及房产登记信息,确凿地证明该公寓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且登记在张晶晶名下。此外,李丽萍还通过一些渠道收集到了王强与张晶晶的聊天记录和亲密照片,这些证据进一步证实了他们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以及财产转移与该关系的关联性。
在证据收集充分后,李丽萍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张晶晶列为被告。在起诉状中,李丽萍要求法院确认王强对张晶晶的赠与行为无效,并判令张晶晶返还所有受赠财产,包括 300 万元转账、价值 150 万元的公寓以及价值 80 万元的各类礼物,共计 530 万元。同时,她还要求张晶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庭审过程中,张晶晶辩称这些财产是王强自愿赠与她的,是她应得的回报。她声称自己与王强是真心相爱,这些财产是王强对她感情的表达。她还试图否认与王强的不正当关系,坚称他们只是普通朋友,这些财产是王强对她在工作上的帮助和支持。然而,李丽萍一方出示的大量铁证如山的证据,让张晶晶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
法院经过深入审理认为,王强在与李丽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李丽萍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张晶晶,该赠与行为严重侵害了李丽萍的财产权益,并且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处分以及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判决王强对张晶晶的赠与行为无效,张晶晶需在规定期限内返还李丽萍 530 万元财产。若张晶晶无法返还实物(如公寓等),则需按照市场评估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张晶晶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过程中,她虽然再次强调自己的观点,但始终未能提供新的有力证据来推翻一审的认定。二审法院经过全面审查,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最终驳回了张晶晶的上诉,维持原判。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深刻认识到,当夫妻共同财产被配偶擅自赠与第三者时,无过错方完全可以借助法律的力量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在这个过程中,收集充分有效的证据是关键所在,只有清晰地证明财产转移的事实、赠与行为的存在以及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才能在法律的天平上赢得公正的裁决。同时,法律也始终坚守公序良俗原则,为合法婚姻关系中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保驾护航。这也给广大夫妻敲响了警钟,在婚姻生活中要时刻重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保护,一旦发现问题,务必及时采取措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家庭的财富和幸福得以稳固。